検索に戻る
案件記録
一种市政交通用可自动调节的光伏组件
発明有効
6閲覧数
7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李梅梅
IPC分類
H02S 20/30 (2014.01)H02S 20/32 (2014.01)
本发明涉及光伏组件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市政交通用可自动调节的光伏组件,包括光伏组件,所述光伏组件包括光伏支架,光伏支架的正面固定安装有光伏板,光伏支架的中部固定连接有光伏调控机构,光伏调控机构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光伏调节装置,光伏调节装置的顶端与光伏板的背面相连接,光伏调控机构的顶部还固定安装有支撑连接机构。通过设置光伏调控机构,用以调节光伏板的光照角度,采用六组调节模块设计,能够控制光伏板进行多角度多范围调节,大大提高了光照范围,比现有的前后调节,更佳满足现有设备的使用,且通过设置支撑连接机构能够满足对光伏支架支撑的稳定性,保证调节光伏板时,不会发生晃动现象,提供了光伏组件的使用效果。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