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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用于车辆的车载理发设备以及车辆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出願人

梅赛德斯-奔驰集团股份公司

発明者

李和安

IPC分類

A45D 44/00 (2006.01)B60N 3/00 (2006.01)

本发明涉及车载设备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车载理发设备,所述车载理发设备包括:设置在所述车辆内部的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包括至少三个经铰接的连杆;设置在所述连杆机构末端的理发器;和与所述连杆机构电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配置为控制所述连杆机构运动,以驱动所述理发器对所述车辆内的乘员的头发进行修剪。还涉及一种车辆。根据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充分利用了车辆内部空间,通过紧凑的结构设计,在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为乘员提供了便捷的个人理发服务。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