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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清洁设备

発明有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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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张恒; 王建龙; 陈雨

IPC分類

A47L 11/30 (2006.01)A47L 11/40 (2006.01)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清洁设备,所述清洁设备至少包括清洁组件,所述清洁组件包括滚刷和刮板组件,所述刮板组件包括梳齿板和刮水板,所述梳齿板和刮水板均与所述滚刷接触,所述刮水板用于将脏污从所述滚刷刮下;所述滚刷在以第一方向转动的转动路径中,所述滚刷先经过所述梳齿板而后经过所述刮水板;所述梳齿板包括梳齿端,所述梳齿端向远离所述刮水板的方向延伸;所述刮水板的末端设有刮水端,所述刮水端的厚度大于所述梳齿端的厚度。本申请可以减少长毛发对滚刷的缠绕现象。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