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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UFS无人工厂计算机系统软件
発明有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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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马海英
IPC分類
G06F 8/38 (2018.01)G06F 8/20 (2018.01)G06Q 10/0631 (2023.01)G06Q 10/10 (2023.01)
UFS无人工厂计算机系统软件,通过邮件或小程序或计算机界面,将产品或工程的参数传送至计算机或服务器,计算机或服务器根据收到的参数,自动地智能地取代现有企业的设计人员、资料人员、车间技术人员完成相关技术操作,实现无人工厂功能。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