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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图像处理设备、图像处理方法、计算机可读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発明有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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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小林悟; 荻野洋; 铃木俊正; 山下豪; 触泽绫子
IPC分類
H04N 5/222 (2006.01)H04N 5/272 (2006.01)H04N 13/111 (2018.01)H04N 13/122 (2018.01)
本发明涉及图像处理设备、图像处理方法、计算机可读介质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该图像处理设备检测用于以显示设备上所显示视频作为背景来拍摄被摄体的图像的摄像设备的位置和姿势,并且根据检测到的位置和姿势来生成要在显示设备上显示的视频。在摄像设备中的图像稳定有效的情况下,图像处理设备对检测到的位置和姿势进行校正,使得显示设备上所显示的视频中的运动反映图像稳定。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