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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直动引导单元

発明有効
11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出願人

日本东晟株式会社

発明者

鹤田健一郎

IPC分類

F16C 29/04 (2006.01)

直动引导单元具有第一轨道构件和第二轨道构件,第二轨道构件相对于第一轨道构件沿第一方向相对地进行直线运动。直动引导单元包括复数个辊、保持复数个辊的保持器、小齿轮、第一齿条、第二齿条。保持器包括:辊保持区域,保持复数个辊;小齿轮保持区域,与辊保持区域在第一方向上相邻配置,且设有容纳小齿轮的小齿轮容纳部以使外齿与第二齿条齿啮合。辊保持区域和小齿轮保持区域一体构成。直动引导单元包括小齿轮罩,所述小齿轮罩安装于小齿轮保持区域,以在与小齿轮保持区域之间夹入小齿轮,使外齿与第一齿条齿啮合。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