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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对监控对象的监控
発明有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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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請求項 · 7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马云; 曹玉群; 许宁
IPC分類
H04W 76/19 (2006.01)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对监控对象的监控。在一个方面,第一设备向第二设备发送请求消息,该请求消息对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的监控对象执行监控。第一设备基于从第二设备接收到响应消息或未接收到响应消息来确定监控对象的状态。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监控机制,例如避免休眠小区。
外部リソース
発明者
马云; 曹玉群; 许宁
IPC分類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对监控对象的监控。在一个方面,第一设备向第二设备发送请求消息,该请求消息对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的监控对象执行监控。第一设备基于从第二设备接收到响应消息或未接收到响应消息来确定监控对象的状态。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监控机制,例如避免休眠小区。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