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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雾化主体和电子雾化装置

発明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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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陈桲钿; 王智; 刘海桃

出願日

Apr 3, 2025

公開日

Oct 16, 2026

IPC分類

A24F 40/40 (2020.01)A24F 40/10 (2020.01)A24F 40/42 (2020.01)

本申请提出一种雾化主体和电子雾化装置。雾化主体包括外壳、雾化器和密封元件,外壳具有沿纵向方向相背设置的第一端和第二端;雾化器布置于外壳内;雾化器包括彼此气流隔离的第一雾化组件和第二雾化组件;密封元件部分位于雾化器和外壳之间以用于在它们之间提供密封;密封元件还具有伸出至外壳的第一端或第二端外并裸露的裸露部分,裸露部分上界定有至少两个气溶胶输出口;至少两个气溶胶输出口中的其中一个与第一雾化组件气流连通以输出第一雾化组件产生的气溶胶,另一个与第二雾化组件气流连通以输出第二雾化组件产生的气溶胶。由此,密封元件能够在雾化器和外壳之间以及为气溶胶输出口提供密封,提高了雾化主体的密封效果。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