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121399219A발명
유효用于进行材料移除操作的抛光组合物和方法
一种抛光组合物可以包含:铝(III)盐、高锰酸盐和水,其中基于该抛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高锰酸盐的量可以为至少2.5重量%;基于该抛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该铝(III)盐的量可以为至少0.2重量%;并且该组合物的pH不大于4.5。
❖圣戈本陶瓷及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周仁杰; 富琳; L·H·布伊; 管俊龙§ 3/15 청구항C09G 1/04 (2006.01), H10P 52/40 (202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