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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一种电动工具

발명유효
6조회수
10청구항 · 1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蔡鸿; 喻学锋; 孙建波

IPC 분류

B25F 5/02 (2006.01)B25G 1/00 (2006.01)

本申请涉及一种电动工具,包括:机壳;电机;电池包容纳部,用于容纳电池包,包括供电池包插入安装的开口、与电池包电极端子电性连接的工具电极座;手柄部,设有用于操作控制电动工具的开关组件;线缆组件,包括电池包线缆和开关线缆;第一过线空间和第二过线空间,用于收容电池包线缆和/或开关线缆。电池包容纳部在电动工具的纵长方向上设于手柄部与电机之间。工具电极座设于电池包容纳部的左侧壁、右侧壁和底壁中的一者或多者上。电动工具包括中心平面;第一过线空间和第二过线空间设置在左侧壁、右侧壁和底壁中的至少两者上,且至少部分第一过线空间和至少部分第二过线空间分设于中心平面的两侧。本申请解决了电动工具排线布线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