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PA.AI
검색으로 돌아가기
기록

结构体

발명유효
5조회수
17청구항 · 1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寺崎和弥; 五岛由将; 平松嵩大

IPC 분류

F28F 13/02 (2006.01)F28F 21/08 (2006.01)G03B 21/00 (2006.01)G03B 21/16 (2006.01)H10W 40/10 (2026.01)H10W 40/25 (2026.01)H05K 7/20 (2006.01)

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结构体设置有:加热元件,具有第一表面;散热构件,具有布置为面对第一表面的第二表面;凸起,布置在加热元件的第一表面上或散热构件的第二表面上,并且限定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之间的间隙;密封构件,至少在该第一表面与该第二表面之间形成密封空间;以及液态金属,被密封在密封空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