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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秘密共享方法、秘密共享系统以及秘密共享程序

발명유효
6청구항 · 4 독립항
§ Ⅰ

개요

IPC 분류

G09C 1/00 (2006.01)G06F 21/62 (2006.01)

兼顾实现秘密共享方法的保密性与可用性。包括以下步骤:分散步骤,分散数据生成部(14)根据分散对象数据生成分片数据;以及重构步骤,数据恢复部(15)使用分片数据来重构分散对象数据。在该分散步骤中,根据分散对象数据生成k个分片和备用的分片(一个或两个),并分别保存到多个保存部(22)中。在重构步骤中,如果从各保存部(22)收集到的分片的组满足重构分散数,则使用收集到的分片的组来重构分散对象数据。另一方面,如果不满足重构分散数,则在进行所述分散对象数据的重构时使用所述备用的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