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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控对象的监控

발명유효
5조회수
34청구항 · 7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马云; 曹玉群; 许宁

IPC 분류

H04W 76/19 (2006.01)

本公开的实施例涉及对监控对象的监控。在一个方面,第一设备向第二设备发送请求消息,该请求消息对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的监控对象执行监控。第一设备基于从第二设备接收到响应消息或未接收到响应消息来确定监控对象的状态。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监控机制,例如避免休眠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