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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光学镜头
발명유효
1조회수
30청구항 · 21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佘梓煜; 翟林燕; 梁伟朝
IPC 분류
G02B 13/00 (2006.01)G02B 13/18 (2006.01)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沿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七透镜;具有正或负光焦度的第八透镜;具有负或正光焦度的第九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十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十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十二透镜;具有负或正光焦度的第十三透镜;所述光学镜头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十三片;光学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3.497≤F89/F≤6.061;其中,F89为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的组合有效焦距值,F为光学镜头的总有效焦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