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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对未使用的能量传递或能量收集时机的指示
発明有効
30請求項 · 4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A·艾尔莎菲; 徐慧琳; 何林海; D·马阿麦里
IPC分類
H02J 50/00 (2006.01)H02J 50/40 (2006.01)H02J 50/80 (2006.01)
描述了用于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系统和设备。具有能量收集(EH)能力的设备可从其他设备的发送接收功率。网络可调度用户装备(UE)以向具有EH能力的设备提供能量传递发送。UE可能无法执行所调度的能量传递发送。被调度为执行到具有EH能力的设备的能量传递发送的UE可向网络、具有EH能力的设备或另一UE发送对UE将跳过所调度的能量传递发送的指示。作为响应,具有EH能力的设备可不监测所调度的能量传递发送,网络可调度不同的资源以用于UE进行的能量传递发送,网络可调度不同的UE来执行到具有EH能力的设备的能量传递发送,并且/或者接收指示的另一UE可执行到具有EH能力的设备的能量传递发送。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