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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设备之间的感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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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S·默林; H·梅特瓦利萨德; Y·勒布伦; P·廷纳科尔斯里苏帕普; I-S·金

IPC分類

H04W 4/02 (2006.01)H04W 4/38 (2006.01)

公开了用于在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共享感知信息的技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设备可以是用户装备(UE),并且第二设备可以是可穿戴设备(例如,智能眼镜)。一种共享感知信息的示例方法可以包括:获得指示第一设备的运动或定位的一个或多个测量;获得指示该第二设备的运动或定位的一个或多个测量;以及响应于验证与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相关的条件成立来接收感知信息,对该条件的该验证基于指示第一设备的该运动或该定位的该一个或多个测量以及指示第二设备的该运动或该定位的该一个或多个测量。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