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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显示装置、显示模块、电子设备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3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山崎舜平; 冈崎健一; 青山智哉; 杉泽希; 中村太纪; 惠木勇司
IPC分類
H10K 59/122 (2006.01)G09F 9/30 (2006.01)H10K 50/805 (2006.01)H10K 50/844 (2006.01)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提供一种方便性、实用性或可靠性优异的新颖的显示装置。本发明的一个方式是包括第一发光器件、第二发光器件以及第一绝缘层的显示装置。第一发光器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及第一单元,第一单元被夹在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具有第一侧面,并包含发光材料。第二发光器件包括第三电极、第四电极及第二单元,第三电极与第一电极相邻,在第三电极与第一电极之间具有第一间隙。另外,第二单元被夹在第三电极与第四电极之间,并具有第二侧面,第二侧面与第一侧面相对。在第二单元与第一单元之间具有第二间隙,第二间隙与第一间隙重叠。另外,第二单元包含发光材料。第一绝缘层与第一侧面及第二侧面接触,并具有第二间隙的宽度的0.35倍以上且0.5倍以下的厚度,第一绝缘层包含硅及氮。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