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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像素、显示装置和电子装置

発明有効
20請求項 · 3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李志朠; 崔贤荣; 李相九; 李庸羽; 赵亨旭; 蔡知松

IPC分類

G09G 3/20 (2006.01)

本公开涉及一种像素、一种显示装置和一种电子装置。像素包括:第一晶体管,包括连接到第一节点的栅极电极和连接到第二节点的第二电极;第二晶体管,包括连接到第一节点的第一电极;第三晶体管,包括接收第二栅极信号的栅极电极和连接到第三节点的第一电极;第四晶体管,包括连接到第一节点的第二电极;第五晶体管,包括连接到第二节点的第一电极和连接到第三节点的第二电极;第一电容器,包括连接到第一节点的第一电极;第二电容器,包括连接到第二节点的第一电极和接收第二栅极信号的第二电极;以及发光元件,包括连接到第三节点的第一电极和接收第二电力电压的第二电极。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