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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一种通信方法及装置
発明有効
30請求項 · 7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僧书铭; 李晨琬; 史玉龙
IPC分類
H04W 28/02 (2009.01)H04W 28/06 (2009.01)H04W 4/80 (2018.01)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通信方法及装置,第一装置向第二装置发送第一数据中的第一部分数据;第二装置向第一装置发送第一部分数据的数据量和/或第一数据的存储位置信息;第一装置向第二装置发送第一数据中的第二部分数据,第二部分数据在第一数据中的开始位置基于第一部分数据的数据量和第一数据的存储位置信息确定。第一装置无需保存待传输的数据(即第一数据)的存储位置信息和/或已传输的部分数据(即第一部分数据)的数据量中的一项或多项,由第二装置将这些信息告知给第一装置,第一装置可以基于这些信息,确定待传输的部分剩余数据(即第二部分数据)的开始位置,可以节省第一装置的存储开销,且提高数据的连续传输性。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