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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充电桩
発明有効
7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唐正鑫; 贾金言; 胡勇
IPC分類
B60L 53/31 (2019.01)A62C 3/16 (2006.01)A62C 31/00 (2006.01)A62C 31/28 (2006.01)A62C 37/11 (2006.01)G07F 15/00 (2006.01)
本发明是一种充电桩,包括气体消防器、充电箱、电线、充电枪、消防模块和脱离模块,在消防模块内能够依靠热敏块和热敏球的受热破裂进而实现气体消防器内的用于消防的气体通过气管和输气引导管进入充电箱内部,同时通过勾连绳实现隔电片与警报器的分离,进而能够在缓解火势蔓延的同时通知消防安全人员,避免火势的进一步蔓延,同时利用脱离模块的气囊条和气囊球的受热膨胀,进而推动卡位块脱离气囊槽,进而令充电枪和及其所连接的电线的一端脱离充电箱,进而避免产生新的着火点,同时避免火势蔓延出充电箱内,进而导致火势失控。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