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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显示设备和电子设备
발명유효
1조회수
20청구항 · 3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金善浩; 高裕敏; 朴注灿; 崔忠硕
IPC 분류
G09G 3/20 (2006.01)
本申请涉及显示设备和电子设备,该显示设备,包括:基础层,包括其中设置有多个像素的显示区域和与显示区域相邻设置的非显示区域;栅极驱动器,设置在非显示区域中并且配置成输出写入扫描信号;扫描线;以及屏蔽图案。扫描线包括:竖直线,在第一方向上从栅极驱动器延伸并且配置成将写入扫描信号施加到多个像素;以及水平线,在与第一方向交叉的第二方向上延伸并且电连接到竖直线。屏蔽图案与竖直线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