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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蓄电装置

발명유효
1조회수
5청구항 · 2 독립항
§ Ⅰ

개요

IPC 분류

H01M 50/244 (2021.01)H01M 50/249 (2021.01)H01M 50/242 (2021.01)H01M 10/613 (2014.01)H01M 10/655 (2014.01)H01M 10/625 (2014.01)

本发明提供使来自下部的冲击力难以传递到电池部的蓄电装置。蓄电装置设置于车辆的地板下,具备电池部和将电池部固定于车辆的地板下的固定构件(下壳体、上壳体)。固定构件包括能够与电池部的下表面进行热传导的底板。底板在电池部侧的面的背面具有能够与底板进行热传导的薄板状的多个散热片。散热片的底板侧的根部的截面积可以比与根部不同的其他部分的截面积小。散热片的从根部朝向顶端部分的延伸方向可以相对于底板成小于90度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