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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具有发光器件的显示设备

발명유효
17청구항 · 2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崔哄硕; 金椿基; 金安基; 韩炅勋

IPC 분류

H10K 50/13 (2023.01)H10K 59/12 (2023.01)H10K 59/38 (2023.01)

所提供的是一种显示设备,包括:第一基板;第一基板上的薄膜晶体管,薄膜晶体管包括氧化物半导体图案、与氧化物半导体图案的沟道区域重叠的栅极电极、电连接到氧化物半导体图案漏极区域的漏极电极和电连接到氧化物半导体图案的源极区域的源极电极;薄膜晶体管上的外涂层;外涂层上的发光器件,发光器件包括顺序堆叠的第一电极、发光层和第二电极;发光层上的封装元件,封装元件包括位于无机封装层之间的至少一个有机封装层;封装元件上的滤色器,滤色器与发光器件重叠;和滤色器上的第二基板,其中发光层具有多个发光叠层,并且多个发光叠层中的至少三个发光叠层包括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