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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显示装置和包括显示装置的电子装置
발명유효
20청구항 · 2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洪相玟; 金世希; 金承汉; 许娜丽
IPC 분류
H10K 59/122 (2023.01)H10K 59/38 (2023.01)H10H 29/37 (2025.01)H10H 29/85 (2025.01)
本公开涉及显示装置和电子装置。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包括:衬底,具有显示区域,该显示区域包括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发射区域以及围绕发射区域的非发射区域;发光元件,设置在发射区域中;滤色器层,包括设置在发射区域中的滤色器和设置在非发射区域中的第一光阻挡层;以及第二光阻挡层,在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非发射区域中设置在滤色器层上,同时围绕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发射区域。第二光阻挡层可以包括宽度大于第二像素中的发光元件的宽度的开口和宽度小于或等于第三像素中的发光元件的宽度的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