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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回收稀土萃取产生的危险废渣中萃取剂的方法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高斌人; 郑超; 李治国; 刘占年; 娄利平; 陈建博; 马长龙; 杨帆; 赵飞飞; 张琪琛

IPC分類

B01D 11/02 (2006.01)C22B 59/00 (2006.01)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回收稀土萃取产生的危险废渣中萃取剂的方法,包括:以稀土萃取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渣为处理对象,加入螯合剂进行预处理破乳,破坏乳化物结构,促进水相和有机相的分离;取破乳后的有机相、乳化物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溶解,澄清之后,取上层清液返回萃取生产线,作为萃取剂的补充。本发明能够有效解决危险废渣中萃取剂的回收问题。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