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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铁路棚车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董沫沫; 沈鹏; 肖光毅; 高可扬; 李淑威; 李杉杉; 李晓军; 徐勇; 闫瑞; 刘海涛; 白冉
IPC分類
B61D 39/00 (2006.01)B61D 17/00 (2006.01)B61D 3/00 (2006.01)
本申请公开一种铁路棚车,所述铁路棚车包括:车厢,所述车厢内设置有装载空间,在所述车厢的高度方向上,所述装载空间的上端设有敞开口;顶棚,所述顶棚安装于所述车厢且用于封闭所述敞开口;其中,在所述车厢的高度方向上,所述顶棚到所述车厢的最大距离可调。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铁路棚车,可在车厢的高度方向上,通过增加顶棚到车厢的最大距离来实现车身的整体高度的增加,或者可在车厢的高度方向上,通过减小顶棚到车厢的最大距离来实现车身的整体高度的减少,这样,在车厢的高度方向上,车身的整体高度可调,以使得铁路棚车可以适用于不同的限高要求的地区,进而扩大铁路棚车的适用范围。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