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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高尔夫球杆头及其制造方法

発明有効
9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苏瑞明; 费友仁; 赵志烨

IPC分類

C22C 38/44 (2006.01)C22C 38/02 (2006.01)C22C 38/04 (2006.01)B23P 15/00 (2006.01)C21D 9/00 (2006.01)A63B 53/04 (2015.01)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尔夫球杆头的制造方法,包括:提供0.8±0.2重量%的硅、1.0±0.2重量%的锰、1.0±0.2重量%的铬、0.3±0.2重量%的钼、0.25至0.30重量%的碳、0.8至1.5重量%的镍、0至0.03重量%的磷、0至0.03重量%的硫、不可避免的微量元素及平衡量的铁的合金;使用合金进行铸造步骤,以形成高尔夫球杆头;对高尔夫球杆头进行水雾冷却步骤;对水雾冷却后的高尔夫球杆头进行热处理步骤,其中热处理步骤包括于900℃±20℃的环境下进行0.5至1.5小时的热处理及于200℃±20℃的环境下进行2至4小时的热处理。通过本发明的方法制造的高尔夫球杆头厚度降至1.9±0.1毫米时,仍具有维氏硬度为580±10的硬度且韧性大于3.0公斤‑米,并具有可提高的击球特征时间与耐久炮击次数大于2500发的特性。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