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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拆除固废资源化的碳足迹核算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발명유효
10청구항 · 4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王淼; 姚嘉胤; 蒋欣利; 张文超; 张进; 李岩凌
IPC 분류
G06Q 10/063 (2023.01)G06Q 50/06 (2024.01)G06Q 50/08 (2012.01)G06F 16/2458 (2019.01)G06F 17/18 (2006.01)
本申请提供了拆除固废资源化的碳足迹核算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该方法包括:根据在各个进厂车次运输的拆除固废的第一碳核算数据,对处理周期内处理的拆除固废和得到的再生材料进行碳核算分别得到第三碳核算数据和第四碳核算数据;根据所有第二碳核算数据和所有第四碳核算数据对生产周期内用于生产的再生材料、用于生产的再生辅料和生产得到的再生产品进行碳核算;根据所有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再生产品的第七碳核算数据,对离开所述拆除固废资源化厂的各个出厂车辆在各个出厂车次运输的再生产品进行碳核算,得到第八碳核算数据。通过本申请能够在拆除固废资源化过程中进行碳足迹核算,实现环保与减碳的双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