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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驱动器、包括驱动器的显示设备和包括驱动器的电子设备
発明有効
20請求項 · 3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金京勋; 金容灿; 全柱泳
IPC分類
G09G 3/20 (2006.01)G09G 3/30 (2006.01)
提供了驱动器、显示设备和电子设备。驱动器包括:包括用于接收时钟信号的控制电极、用于接收输入信号的第一电极和连接到第一节点的第二电极的第一晶体管;包括连接到第一节点的控制电极、用于接收第一电力电压的第一电极和连接到第二节点的第二电极的第二晶体管;用于接收第二电力电压并且连接到第一节点和第三节点的第三晶体管;连接到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的第四晶体管;连接到第二节点、用于接收第一电力电压并且连接到输出节点的第五晶体管;以及连接到第三节点和输出节点并且用于接收第二电力电压的第六晶体管,第四晶体管为NMOS晶体管,并且第四晶体管的栅‑源电压小于零。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