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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一种基于聚合商模式的电动汽车集群参与收益分配方法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葛乐; 武海波
IPC分類
H02J 3/32 (2026.01)H02J 3/11 (2026.01)H02J 3/008 (2026.01)G06Q 10/0631 (2023.01)G06Q 50/06 (2024.01)G06Q 50/40 (2024.01)H02J 105/55 (2026.01)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聚合商模式的电动汽车集群参与收益分配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01:通过对电动车用户意愿进行评估,建立电动车用户意愿模型;步骤S02:通过单体EV充放电模型,聚合商对EV进行调控,参与调频市场获取收益;步骤S03:基于shapley值理论,将获取的收益向聚合商和EV车主进行分配。电动车用户意愿模型,解决电动汽车用户参与响应影响因素问题,提出EV实时裕度,解决电动汽车用户之间收益分配不合理和用户贡献和收益不合理等问题,基于shapley值理论,在能量成本分配中考虑EV的能量资源占用,在调频收益中考虑EV的调频贡献,解决了EVA和EV车主之间收益分配公平性问题。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