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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発明有効
20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陈有山; 吴绍静; 方宏
IPC分類
H10K 59/131 (2023.01)H10K 59/12 (2023.01)H10K 59/121 (2023.01)H10K 59/35 (2023.01)H10D 86/60 (2025.01)H10D 86/40 (2025.01)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该显示面板包括衬底基板和设于衬底基板上的布线层及发光层,布线层包括沿第一方向间隔排列且沿第二方向延伸的多条金属走线,发光层包括多个发光单元,发光单元和至少两条金属走线具有重叠部分,发光单元包括靠近衬底基板一侧的发光底面,发光底面具有与第二方向平行的中线,在至少部分多个发光单元中,重叠部分以发光单元的中垂面呈对称设置,中垂面和发光底面垂直且与中线重合;本申请通过使与至少部分发光单元具有重叠的金属走线,以对应的发光单元的中垂面为轴面呈对称设置,保证了设置在布线层上的平坦层的平坦度,提高了阳极的平坦度,改善了显示面板的视角对称性,提高了显示面板的显示效果。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