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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用于显示设备的具有低AlO含量的可离子交换玻璃
発明有効
21請求項 · 15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S·伊贝; U·福瑟林汉姆; 肖伟; 陈晓璇; J·韦斯霍恩
IPC分類
C03C 3/076 (2006.01)C03C 3/083 (2006.01)C03C 3/085 (2006.01)C03C 3/087 (2006.01)C03C 3/089 (2006.01)C03C 3/093 (2006.01)C03B 27/03 (2006.01)
本公开涉及具有低AlO含量的玻璃以及由所述玻璃制成的玻璃制品。所述玻璃制品包括适用于显示设备、尤其是可折叠显示设备(例如包括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和平板电脑的电子设备)的平板玻璃。此外,还记载了一种制造玻璃制品的方法。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