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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

発明有効
4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栴檀祐晖; 金田治辉; 川添拓哉

IPC分類

H01M 4/525 (2010.01)C01G 53/42 (2025.01)H01M 4/505 (2010.01)

本发明涉及包含一次粒子凝集而成的二次粒子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活性物质,其由通式:LiNiFeMO(a、x、y、α为满足0.95≤a≤1.5,0.01≤x≤0.2,0≤y<0.1和‑0.1≤α≤0.2的数,M包含选自W、Mo、V、Ti、Sn、Mn、Nb、Zr、Ta、B、和、Si中的1种以上的元素)表示,其包含锂金属复合氧化物,上述锂金属复合氧化物具有α‑NaFeO型晶体结构,剩余锂含量为0.1质量%以上1质量%以下。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