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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록
显示设备及其操作方法
발명유효
6조회수
15청구항 · 3 독립항
§ Ⅰ
개요
발명자
裵相敏
IPC 분류
H04N 21/4402 (2006.01)H04N 21/44 (2006.01)H04N 21/462 (2006.01)H04N 21/81 (2006.01)G06F 3/14 (2006.01)G06V 30/10 (2006.01)G06V 20/40 (2006.01)
根据实施例的显示设备包括:显示器;旋转显示器的旋转驱动模块;存储一个或多个指令的存储器;以及运行一个或多个指令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其中,至少一个处理器通过运行一个或多个指令可以:在显示器的状态不对应于要在显示器上显示的图像内容的属性的情况下,确定图像内容是否为特定类型的内容;在图像内容不是特定类型的内容的情况下,控制旋转驱动模块使得显示器被旋转,并控制显示器使得在旋转后的显示屏上显示图像内容;并且在图像内容是特定类型的内容的情况下,控制显示器使得显示器不被旋转,并在未旋转的显示屏上显示图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