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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管理不当行为报告量
発明有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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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J·佩蒂特; W·怀特; M·R·安萨里; 陈聪; J-P·蒙特乌伊斯
IPC分類
H04W 12/121 (2006.01)H04W 4/40 (2006.01)H04W 28/06 (2006.01)
各种实施方案包括用于管理不当行为报告量的方法和系统。在各种实施方案中,交通工具处理系统可:基于用于不当行为报告产生的一个或多个量管理标准而从由该交通工具处理系统进行的多个不当行为观察中标识一个或多个不当行为观察;产生包括关于所标识不当行为观察的信息的不当行为报告;以及将所产生的不当行为报告发送至网络计算设备。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