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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头戴式显示器、头戴式显示器的数据显示方法以及头戴式显示器系统

発明有効
9請求項 · 3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高见泽尚久; 桥本康宣; 奥万寿男

IPC分類

G06F 3/01 (2006.01)

在能够与PC等信息设备协作的头戴式显示器中,无法说位置不受限模式下的用户界面一定适合。通过头戴式显示器来改善用户界面,该头戴式显示器具备能够与信息处理设备联动的透射型屏幕,其中,所述头戴式显示器具备:存储部,能够储存处于视觉识别视场角内的信息处理设备的存储器中储存的数据;辨识部,辨识处于视觉识别视场角内的信息处理设备;通信部,从辨识部辨识出的信息处理设备接收所述数据;以及显示部,显示接收到的数据。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