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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一种自带摄像头三角灯用调控机构

発明有効
10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潘鹏程; 丁彦辉; 刘长林

IPC分類

G09F 13/22 (2006.01)F21V 21/30 (2006.01)H04N 23/90 (2023.01)G08B 21/18 (2006.01)

本发明涉及三角灯相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带摄像头三角灯用调控机构,包括主支架、收缩支架、固定灯座、前位折叠灯座、后位折叠灯座和摄像模组,主支架的下侧边一体成型有一级转轴,收缩支架转动安装在一级转轴上,且收缩支架的两端分别设置有一级支腿和二级支腿,收缩支架在展开时,收缩支架、主支架之间呈十字设置,固定灯座固定安装在主支架的上表面,固定灯座的前端面嵌入安装有第一灯管,固定灯座前端面的靠左侧设置有二级转轴;通过将摄像模组设置成由前位摄像头和后位摄像头组合构成,从而通过前位摄像头、后位摄像头的组合监测,从而在三角灯倾倒或被路人拿走时可以及时报警,从而有效保证道路安全。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