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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显示装置和包括该显示装置的电子装置
発明有効
15請求項 · 3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宋普光; 金起范; 裴光洙; 崔珉午; 洪秀英
IPC分類
H10K 59/65 (2023.01)H10K 59/40 (2023.01)H10K 59/80 (2023.01)H10K 59/12 (2023.01)
公开了一种显示装置和包括该显示装置的电子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可以包括:子像素,在基体层上方,并且包括发光元件;光感测像素,位于基体层上方,并且包括被配置为获取与从发光元件发射的光对应的感测信号的光接收元件;以及触摸传感器层,被配置为获取与触摸输入相关的信息,并且包括形成感测电极的导电图案层,并且导电图案层包括包含在平面图中包围光接收元件的主体部分和从主体部分在相应方向上延伸的臂部分的第二导电图案层以及在与第二导电图案层不同的层中并且包括在平面图中在臂部分中的相应臂部分之间的相应区域中彼此分开的段的第一导电图案层。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