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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記録

洗地机

発明有効
12請求項 · 1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発明者

吴伟彬; 黄浩健; 李志斌

IPC分類

A47L 11/26 (2006.01)A47L 11/40 (2006.01)

本申请提供了洗地机。该洗地机包括底座、第一刷盘组件、第二刷盘组件、驱动件、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第一刷盘组件和第二刷盘组件都铰接于底座。第一刷盘组件和第二刷盘组件分别包括刷盘,两刷盘组件被构造成相对于穿过驱动件的一个竖直面对称且两刷盘的旋转方向相反。第一连接杆连接于第一刷盘组件,第二连接杆连接于第二刷盘组件,驱动件能够同步驱动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进而使第一刷盘组件的刷盘和第二刷盘组件的刷盘被构造成能够在相对于待清洁面对称地倾斜或者与待清洁面平行的状态之间调整。

外部リソ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