検索に戻る
案件記録
显示装置
発明不明
20請求項 · 2 独立
§ Ⅰ
案件概要
IPC分類
H10K 77/10 (2006.01)H10N 30/20 (2006.01)H10N 39/00 (2006.01)G09G 3/3208 (2006.01)H10K 59/131 (2006.01)H10H 29/14 (2006.01)G09F 9/30 (2006.01)G06F 1/16 (2006.01)H10K 102/00 (2006.01)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显示装置,包括:基板,包括多个像素区域和设置在多个像素区域之间的非像素区域;至少一个发光元件,设置在多个像素区域中的每一个中;感测线,穿过多个像素区域;至少一个致动器,设置在非像素区域中;感测单元,用于从感测线感测基板的应变;以及补偿控制单元,用于驱动致动器。
外部リソース